近年来,西宁市坚决扛牢守护“中华水塔”的政治责任,将水土保持作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任务,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创新制度供给、压实主体责任,高标准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实效。根据《2024年青海省水土保持公报》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市水土保持率提升至74.5%,较省定的2025年水土保持率目标74.01%,提前一年超额完成0.49个百分点,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西宁力量。
强化组织引领,健全制度体系。市委、市政府牢牢把握生态文明高地上的中心城市定位,切实扛牢“一个创新服务基地、三个中心城市”建设,坚持在以生态优势定义城市、破解生态领域深层次系统性问题、生态价值实现上聚焦用力,修订出台《西宁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为全市水土保持规划、治理、监管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科学编制水土保持十年规划(2021—2030年),确保治理工作方向明确、阶段清晰、目标衔接。在全省率先建立《西宁市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难点、压实部门责任。
综合治理攻坚,夯实生态根基。聚焦黄河(湟水)流域主战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十四五”以来累计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16项,坡耕地治理项目7项,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3项,淤地坝工程9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8.09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从2021年72.5%上升至2024年74.5%。重点打造湟源县池汉素小流域、湟中区马鸡沟小流域等示范工程,带动全市水土流失面积连续4年平均减少50平方公里,林草覆盖率显著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持续增强。
创新模式示范,打造全省标杆。在全省率先探索“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路径,成功实施大通庙沟、景阳镇等省级示范项目,构建“山青、水净、村美、民富”的治理样板。2023年,召开全省水土保持现场观摩会,2024年承办全国智慧水土保持现场会,为加快推进全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今后智慧水土保持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可复制的“西宁方案”。五年蝉联全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彰显了西宁市在生态治理中“挑大梁、勇争先”的担当。
刚性监管执法,筑牢生态防线。修订实施《西宁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为严格监管提供法规制度保障。“十四五”以来,全市审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82项,对773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下发监督检查意见表773份,约谈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单位19家,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404.22万元。2023年率先落实《青海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细则等六项制度》并开展全市宣贯培训,从源头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增量,为目标提前达成提供坚实保障。
立足74.5%的新起点,西宁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青海省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西宁市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工作的十条措施》,深化小流域治理提质增效,扩大示范效应,助力乡村振兴与高质量发展。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推动治理资金、规划、数据整合共享,构建“大水保”工作格局。完善智慧监测体系,提升水土流失防控精准度,为守护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展现西宁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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