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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十四五】 深化河湖治理 绘就高原幸福河湖画卷

2025-12-26 10:05:00 1259次浏览 信息来源:河湖管理处 发布单位:

“十四五”时期,我省坚持把保护河湖生态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战略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委、省政府、水利部相关部署,以全面深化河湖长制为统领,系统推进水生态修复、水环境监管和水污染治理,高质量完成了“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其间,全省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河湖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增强,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水利支撑。

治理体系重塑升级,管护责任全面压实

牵头构建起省委书记、省长任双总河湖长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组织体系,精准配备各级河湖长5750名、河湖管护员16,559名,创新设立马背河湖长、摩托车巡护队等民间河湖长队伍,实现全省3518条河流、242个湖泊、203座水库管护无死角、全覆盖。优化调整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构建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治理工作格局。

制度标准不断完善,治理效能持续释放

率先在黄河流域九省区出台施行《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推动河湖长制从工作机制向法治化轨道转变。系统健全河湖长履职、暗查暗访、信息共享、考核监督、评先表彰等配套工作制度,形成闭环管理体系。完善《青海省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首次对全省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管理进行全链条系统规范,为水环境治理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有效提升治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空间管控严格有力,生态基底不断夯实

全面完成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建立管理范围红线矢量坐标数据库,实地埋设界桩7.8万余个,精准划定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等四类岸线功能分区,构建形成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的河湖库生态空间格局。推动8个市州、45个县(市、区)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全部编印实施,河道采砂规划应编尽编,实现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100%,筑牢河湖生态安全屏障。

专项整治精准发力,河湖面貌焕然一新

制定印发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及分工方案,统筹组织开展河湖遥感图斑核查、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十四五”以来,累计复核1.8万余个遥感图斑,精准解决河湖乱占、乱堆、乱采、乱建等突出问题664个,腾退河湖岸线近80公里,拆除违建面积超过24万平方米,清理建筑生活垃圾51万余吨,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幸福河湖惠及民生

按照“一核示范、两带引领、四区协同、水泽高原”总体布局,全力推进防灾减灾、水源涵养等五大任务,着力打造“安全河、生态河、宜居河、富民河、人文河”。编制完成《青海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总河湖长令印发实施,明确“十五五”期间高标准建设40条高原特色幸福河湖。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数量从2020年空白增至2025年66条(个),其中湟源县药水河、祁连县八宝河成功入选2025年度中央资金支持项目,落实资金2.4亿元,目前项目正有序推进建设,切实让河湖治理成果惠及各族群众。

下一步,我省水利系统将以“十四五”规划工作成效为基础,持续巩固提升河湖治理成果,聚焦重点任务精准发力,推动河湖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化河湖长制落实。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化“河湖长+”协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协同联动体系,推动河湖长制向纵深发展。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及时公布2025年幸福河湖名录,加快推进药水河、八宝河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扎实做好省级项目申报实施,打造高原特色幸福河湖样板。严格水域岸线管控。加强涉河湖项目全链条监管,落实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要求。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督导落实采运管理单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保障河势稳定和生态安全。常态化整治突出问题。开展乡村河湖管护攻坚,补齐治理短板。纵深推进“清四乱”,加强遥感图斑核查整改,全面整治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提升管护基础能力。完善河湖库本底数据库,指导修编河湖岸线保护与采砂规划。推进监测感知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凝聚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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